本报讯 记者谷少华报道 旨在大幅度提高我省领导干部素质,并作为我省“十一五”期间干部培训一项重要举措的“时代前沿知识讲座”已经形成制度。15日,在昆明举行的第二期讲座上,曾经参
与国家许多重大经济政策制定的中央党校教育长(副部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公务员政府津贴的专家李兴山同志,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对全省各级干部进行了专题辅导。
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杨应楠,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晏友琼等到会听取讲座。副省长孔垂柱主持了讲座。
李兴山以《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搞好山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题,分三大方面讲授了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我国试点省的基本内容和主要做法以及相关的经验和启示。他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是从责任承包到产权制度、从生产经营到市场运作、从放权让利到政府职能转变的更有深度的改革,是农村生产力进一步解放的必由之路,是搞好山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符合党中央有关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副省长孔垂柱在主持讲座时说,李教育长的讲课是对中央关于林权制度改革有关方针、政策的极好诠释,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是对我省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林权改革政策的一次最直接、最具体的辅导。希望各州、市、县把中央、省制定下发的林业改革政策、指示与李教育长讲课的内容结合起来,根据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扎实地抓好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据介绍,云南是我国四大重点林区之一,林地面积广大、森林覆盖率高、活立木蓄积量大、林种资源丰富,林业生态发展潜力巨大,在我省的可持续发展中居于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2006年,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我省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调研,提出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林产改革目标。通过林权制度改革,以推进森林资源经营机制转换,提高林地的生产力,提高森林资源的集约经营水平,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建立森林资源统分结合的经营管理新机制,以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区的全面改革。
省直党政机关、省级各民主党派、省级各人民团体、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单位、昆明市副厅级以上干部、驻滇部队负责人、党校学员和其他相关干部1100多人参加了云南大剧院主会场的学习。
各州市副县以上领导干部;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副科以上干部也在各地的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室参加了学习。